4月21日上午,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案件,并当庭作出了宣判。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施华担任审判长,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光宇出庭应诉。同时,该案还在互联网上进行庭审直播。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坐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家峰、区公检法主要领导以及50多家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单位的“一把手”。
当日上午9:30,担任审判长的施华专委宣布开庭,并依照法定程序询问了原、被告的姓名、职务等,原告及担任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王光宇一一作了回答。
这起案件是因原告宿迁金诚木业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诉讼。庭审过程中,法庭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职权依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执法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双方还就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并做了最后陈述。经审理,法庭确认被告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最终判决维持被告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