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信息
大娘,这个家我们帮您搬!
作者:朱来宽 孙军荣  发布时间:2014-09-25 11:59:27 打印 字号: | |
  • 马大娘您慢走我来牵着您。
  9月24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女法官王洪娟一行3人穿行在崎岖的林间小道上,一手牵着87岁高龄的原告马大娘,来到宿迁小杨庄大运河边马大娘二儿子家为马大娘搬家。

  现年87岁的马大娘和85岁的马大爷有三子一女,名副其实的儿孙满堂,本该是安度晚年的幸福时光。可是兄妹之间总是因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争执,马大娘和马大爷不得已,于今年3月一纸诉状将三子一女告上了法庭,后经法庭主持调解,马大娘和马大爷自愿随二儿子生活,由二儿子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另两个儿子每月支付马大娘和马大爷的生活费700元。马大娘和马大爷在二儿子家生活仅半个月就产生了矛盾,老人认为二儿子在大运河边给他们改建简易房居住,靠近水边凉气大,而且马大爷见水头就晕。另外,二儿子还时常因琐事骂马大爷,甚至扬言砍死马大爷。马大娘和马大爷一商量还是到大儿子家生活,可是在搬家时又发生了矛盾,二儿子不让老人搬家,双方因此还惊动了派出所,最终还是没有搬成家。8月11日,马大娘和马大爷以二儿子不能提供适合老人居住的住所,且不尽心尽力照顾二人为由,再次起诉到法庭要求变更随大儿子生活。

  9月24日上午,经过开庭审理,终因各方意见不统一,调解未果。可是,马大娘却为搬家事宜犯了难,因为之前为了搬家与二儿子发生了不愉快。王洪娟安慰马大娘说:“大娘,这个家我们帮您搬!”

  当日下午,王洪娟和书记员带上法警一起为马大娘搬了家,马大娘满意的笑了,逢人便夸,还是这个大姐好。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朱来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