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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法院在泗洪召开司法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10-13 08:57:54 打印 字号: | |
  10月12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在泗洪洪泽湖湿地保护区召开司法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座谈会,省洪泽湖渔管会、洪泽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管理处、市两湖办、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泗洪县检察院、公安、水利、国土、环保、农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泗洪县委常委、洪泽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管理处主任马向东出席了座谈会。会议专题就如何加强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行了座谈。会议由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耿辉主持。

  座谈会上,耿辉首先就生态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做了简要介绍:自2013年12月,宿城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生态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随着经济的发展,破坏骆马湖、洪泽湖生态环境案件也在逐年增多,截至今年9月,宿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案件437起,生态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座谈会上,泗洪县水利、国土、环保、公安以及省洪泽湖渔管会、市两湖办等部门纷纷就各自领域执法过程遇到的执法难点与困惑进行了交流。目前,受巨大经济利益驱使,洪泽湖区域内非法采砂、非法圈围有所抬头;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现象也时有发生,生态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但是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也发现,有些涉案事实指认困难、鉴定成本高、周期长;犯罪成本低,打击难度大;处罚手段单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遏制犯罪发生等。通过座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落实执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保犯罪,加大典型案件查处,不断开展巡回审判宣传和教育广大渔民和周边群众,震慑犯罪。

  泗洪县委常委、洪泽湖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马向东在会上呼吁,面对洪泽湖区域日趋严峻的生态环保形式,希望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洪泽湖立法,加强司法服务,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式下出现的生态环保新问题,多方联动,重拳出击,以实际行动维护洪泽湖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洪泽湖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朱来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