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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法院法官为残疾人上门立案
  发布时间:2015-10-30 14:01:19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因为我的事您们还亲自上门立案,太感谢您们了!”高某激动地连声道谢。10月29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金龙与书记员来到洋北镇七里村当事人高某家中了解有关情况,并当场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

  据了解,高某与丈夫1982年结婚,因高某身体残疾且长期患有脑梗死、糖尿病,自2005年丈夫外出打工一直与其分居,自己无劳动能力,又无收人来源,丈夫从不尽扶养扶助义务。在万般无奈之下由其哥哥代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鉴于高某行动不便,该院立案庭法官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并专程上门立案。

  近年来,宿城法院认真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对特殊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推出“上门立案”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当事人上门立案服务,受到群众和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朱来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