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宿城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袁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自己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在2020年2月12日至15日期间骗取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855元。案发后,被告人袁某某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告人袁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袁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用品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袁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已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从宽量刑情节,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袁某某家庭特殊情况,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