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长江流域、骆马湖流域等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由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月19日,宿城法院在沭阳县柴米河湾生态公园设立 “骆马湖流域(沭阳)生态修复法治基地”。
该基地是宿城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的重大举措,宿城法院将依托该基地,推动建立与沭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执法协调机制,积极构建与骆马湖流域管理部门的双向互动机制,着力打造成融合巡回审判、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和生态修复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为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近年来,宿城法院将绿色发展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将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社会公共利益予以保护,按照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改革机制,组建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实行“三审合一”,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指定管辖机制。
江苏省宿迁中院、宿迁检察院相关领导共同为基地揭牌,沭阳县委县政府、宿城法院及沭阳县公检法相关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据悉,宿城法院已在新沂市窑湾镇设立骆马湖流域(二湾)生态修复基地和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宿迁)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为骆马湖流域第三个基地。图为宿迁中院副院长韩学艳、宿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杰共同为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