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温婉娴静,生活上看似柔弱,工作中丹心铁骨。在守护流域生态环境的环境资源审判岗位上,她演绎出了别样的风采,她就是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叶春花。
更新理念审理环资案件
2014年10月,叶春花从泗阳法院选调至宿城法院担任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刚接触环境资源案件,对她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因为在手的大部分诉讼案件是曾经比较熟悉的刑事案件,陌生的是因为环资审判是一个新的审判模式,没有现成的路可循。她找来最高院的文件、相关书籍学习,了解环境资源案件的特征。在最高院法官主编的书中,突然一句话点亮了她,书中提到环境资源案件特征在于其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她认为既然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一定有它的危害性。而当地的环境资源案件主要是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非法采砂、非法加工废旧物资类案件,而这种危害在当地很多人不了解,她认为通过审判让更多的人知晓,引领社会树立生态保护理念。她脑子里牢牢抓住“危害性”三个字,通过专业化审判审查行为危害性,开展巡回审判宣传危害性,落实恢复性司法修复生态环境,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多位一体加强环资审判工作。陪审员经常说她庭审一槌定音,不脱离带水,但身边人知道她付出的努力。一个普通的猎捕青蛙的案件,她在判决书中附法官寄语,从生命共同体的角度介绍生物多样性的意义,两湖一河水域的非法采砂案件,她从水域的生态价值,砂矿的作用,非法开采的危害性及湖泊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形势等多个角度予以阐述,污染环境案件则从污染物的特性、周边环境、迁移路径、对生态环境的风险等方面予以评价。而这些专业知识的背后需要收集资料、咨询专家、开展论证等。
专业化审判审查行为危害性
叶春花在审理孙某等22人非法捕捞洪泽湖62吨螺蛳案件,行为人利用机动船的重量及速度在清明前后采用拖网方式捕捞螺蛳,该案是全省内湖数量最大的案件。为让更多人充分了解螺蛳的生态功能、非法捕捞的时间、方式对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全省首次引入专家论证,全方位论证了非法捕捞该类水产品的危害性。又邀请中科院水生所的专家出庭接受法庭对专业知识的询问。该案成为全省专业化审判的典型案例,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亚洲开发银行举报的国际生物多样性研讨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展示。其所办理的多起案件被拍摄成《司法守护生物多样性的宿迁样本》,在国际研讨会上播放。2020年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当天,其审理一起以食用为目的毒杀3800多只野生鸟的案件,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涉案野生鸟的生态作用、投毒的危害性以及食用野生动物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其联系专家线上出庭阐明危害性。该案被央视、人民网等百余家媒体报道,新华社发通稿介绍案件审理的成效。其结合案件撰写司法建议发送所在辖区县政府,被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单位形成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及执法力度,辖区野生动物案件迅猛下降。在审理一起非法出售象牙制品案件中,为让公众了解购买象牙制品对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危害,其联系专家线上出庭,宿迁辖区部分学校在线观看庭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巡回审判威慑违法犯罪
和叶春花聊起环资案件的巡回审判,她能准确清晰的记起自己承办的30余起规模化巡回审判的时间、地点、判决结果。因环资审判是集中管辖多个区域,巡回审判需花费时间和精力,其实是一件辛苦的活。每次巡回审判需要联系地点、查看现场、布置庭审、现场开庭等,早出晚归往返近10趟。同时考虑各个细节方面,包括行为人的身体因素、可能存在的安保风险等情况,做好预案。期间包括阅卷、做庭审提纲等,一个案件至少准备半个月时间,但巡回审判的威慑性强,审理一案威慑一方,更好的传播生态环保理念。其在承办新沂河“砂霸”方某案件,方某非法开采黄砂致新沂河沿岸16亩农用地坍塌,现场满目疮痍,群众民愤较大,开庭地点选择在70公里外的新沂河水域附近的露天广场上,当日系乡镇逢集,旁听人员增至1000人,案件的审理有力的威慑了洪泽湖、骆马湖、新沂河的非法盗采行为,被央视多家媒体报道。其审理高某等人非法盗采骆马湖百万吨砂矿案件,该案系骆马湖境内数量最大的案件,涉及采砂、运砂、销砂人员百余人,被评为全省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因该案引出的牛某等21名采砂泵主被集中宣判,靳某等人受贿、帮助犯罪犯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被收录于最高院2021年《年度案例》。两湖一河水域于2018年1月实现零盗采,水域生态环境已恢复到良好状态,其中骆马湖特产银鱼在消失后又回到骆马湖。八年来,叶春花所在团队共开展103次巡回审判,宣判一案威慑一方,通过多年努力案件迅猛下陈升,如非法狩猎案件从往年最多的132件下降到6件。
始于“渔”不止于“渔”
叶春花在审理环资审判案件过程中,创新恢复性司法机制,不断拓展运用并成为常态化工作。因环资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故在审理中她不仅惩罚行为人,更关注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其审理的王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是恢复性司法的首次尝试,王某等人驾驶非法安装发电机、电线的船只采用电鱼方式,累计捕捞水产品1805公斤。叶春花不仅对王某判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还要求三名被告人分别缴纳8000元生态修复资金,宣判后向水域放生,取得较好社会效果。自首次尝试恢复性司法以来,恢复性司法在案件类型上全面拓展。如在审理周某盗伐林木一案中,周某已按照林木的鉴定价值赔偿被害集体经济损失,但她认为鉴定价值是林木的经济价值,但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的生态作用未能评价进去,仅判处刑罚对生态本身起不到任何修复作用,故要求当事人交纳生态修复资金去购买一定数量的树苗进行栽种。今年6月,其审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庭审后,当事人及渔民代表向该水域放生鱼苗20万尾,有利于湖区水质净化。在新沂河“砂霸”一案中,行为人交纳修复费用20万元,但她到现场发现沿河农用塌陷几十米与新沂河连成一片,现场无法修复。考虑到新沂河是骆马湖的排洪河道,该笔费用被跨地级市用于在徐州境内骆马湖二湾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栽植树木,起到护堤护岸的作用。后因扩建,该基地从占地15亩到占地115亩,成为水文化、渔文化的宣传基地,环资审判的成果展示基地,行为人生态修复劳役代偿基地。经过近些年的探索,恢复性司法已在辖区深入人心。
点亮“心中的一亩田”
通过叶春花带领团队人员共同努力,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非法处置废旧物资等传统的环资案件已迅猛下降,环资审判从后端走到前端,从“治已病”到“治未病”,探索开展预防性司法,把关注点放在学校,开展“点亮一亩田”专项活动。叶春花说,置身于学校的报告厅,一个案件背后的理念和感触、司法历程中的点滴小事,宇宙平衡法则自然而然的流淌出来。有时被自己所打动,环资审判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深藏于心的爱和情怀。好在比较幸运,在开展司法护“绿”进校园活动过程中回馈的更多,更能坚定当时的初衷。当发出一个善的种子就会有更多的回应。在叶春花的推动下,宿城区八家成员单位联合出台《推进生态法治进校园的共建方案。一年的时间,“点亮一亩田”司法护绿进校园活动,累计2万余人参加。宿豫区庐山小学组织全校孩子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参加恢复性司法案件中天鹅的征名活动,了解天鹅案件背后的故事,从诗经等传统文学中,结合宿迁生态立市的背景及当地的文化给天鹅取名。2000个名字的背后是2000个家庭的参与,环资审判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在无形中得到更为有效的落实,生态保护的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得以传递。耿车初级中学全校1000余名师生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活动。宿城中扬中心小学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邀请叶春花为全校老师上课,并在课后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让全校2200名孩子全部参与环保法治教育,并将环境保护纳入学校三年教学规划中。江苏省高院夏道虎院长对宿城法院的预防性司法举措予以充分肯定。
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8年来,叶春花兢兢业业,创先创优,有5起案例获江苏省环境资源十大案例,1起案例被最高法院表彰为长江经济带典型案例。因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被宿迁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被宿迁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被宿迁市中院表彰为十佳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工作中的叶春花,认真严肃,通过一场庭审一纸判决传播生态法治理念,她希望某一天环资案件无案可办。而生活中的她乐观随和,关注的是简单微小的事物,喜欢猫咪和花草,很难把她与工作中那个主持公平正义的女法官联系在一起。但在闲瑕之余,她会抽空看《地球公民》《海豚湾》等环保体裁纪录片,这些纪录片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生活方式,对自然对生命有更多的敬畏,保持着对环资审判更多的热情。